《最后一课》汉译及其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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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著者都德生于公历千八百四十年,卒于千八百九十七年,为法国近代文章巨子之一。当公历千八百七十年,法国与普鲁士国开衅,法国大败,普国尽据法之东境。明年进围法京巴黎,法人力竭求和。赔款五千兆弗郎,约合华银二千兆元,盖五倍于吾国庚子赔款云。赔款之外,复割阿色司娜恋两省之地以与普国。此篇托为阿色司省一小学生之语气,写割地之惨,以激扬法人爱国之心。原名《最后一课》,今名乃译者所更也。民国元年九月记于美国⑥。下笔所及,处处以法国反观“吾国”,涉及赔款,则折以“华银”,比照“庚子”。对于近代中国,“割地赔款”可以说是驱之不散的梦魇,是“亡国”命运的压迫,而译者本人正是在这压迫的痛苦中发现并感受了都德。所以,“割地”这一词语交织着接受者情感历史与现实的积郁,在都德作品的刺激下脱口而出,几乎可以说是当时中国社会集体意识借青年胡适之手的“自由写作”。当时的胡适以庚子赔款公费身份留学,在美国已经两年。这种经历和处境是他作为《最后一课》译者的独特资源。尽管被美国“泱泱大国之风”浸漫,并已渐生第二故乡的感情,故国之忧未能稍减。从他当时的日记和书信中屡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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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都德生于公历千八百四十年,卒于千八百九十七年,为法国近代文章巨子之一。当公历千八百七十年,法国与普鲁士国开衅,法国大败,普国尽据法之东境。明年进围法京巴黎,法人力竭求和。赔款五千兆弗郎,约合华银二千兆元,盖五倍于吾国庚子赔款云。赔款之外,复割阿色司娜恋两省之地以与普国。此篇托为阿色司省一小学生之语气,写割地之惨,以激扬法人爱国之心。原名《最后一课》,今名乃译者所更也。民国元年九月记于美国⑥。
下笔所及,处处以法国反观“吾国”,涉及赔款,则折以“华银”,比照“庚子”。对于近代中国,“割地赔款”可以说是驱之不散的梦魇,是“亡国”命运的压迫,而译者本人正是在这压迫的痛苦中发现并感受了都德。所以,“割地”这一词语交织着接受者情感历史与现实的积郁,在都德作品的刺激下脱口而出,几乎可以说是当时中国社会集体意识借青年胡适之手的“自由写作”。
当时的胡适以庚子赔款公费身份留学,在美国已经两年。这种经历和处境是他作为《最后一课》译者的独特资源。尽管被美国“泱泱大国之风”浸漫,并已渐生第二故乡的感情,故国之忧未能稍减。从他当时的日记和书信中屡屡可见其“远人焦思”随国内风雨而动。在给母亲的家信中,他多汇报异国见闻,记述友人仁善,学业长进,尽管也难掩对故乡局势的关切,对家境窘迫的担忧;而在对同辈朋友的书信中,在日记里,“亡国”之威胁与贫穷之压力是当时并悬于头上的双剑,尤其是侧身于优游的美国中产阶级社会里感受的贫穷,更加剧着对弱国、对亡国的体味。可以说,作为译者的青年胡适,是在某种极其个人化的背景中,独特地经验着亡国的惨剧和弱国的悲哀。在当时国人的眼中,他或许应是幸运的,庚款留学,脱离了以朝不保夕的小生意或卑微的教职谋生的苦境,来到“风俗极佳”、“无不有泱泱大国之风”⑦的美国。但是,这一幸运却又是宿命地使他感受亡国悲哀的根源:他的留学本身正是割地赔款的伴生物,他的“幸运”又正是家国不幸的镜子。因此,他的留学身份带给他的,不仅是美式生活陶冶的平和温厚,而且使他比一般中国人更痛切地体认割地赔款的情感意味。那是一种无所不在的压迫,而这压迫使他反省,分别写于1913年和1915年的《赔款小史》和《非留学篇》,见证了他对自身处境与家国命运的独特敏感。所以当他被都德的小说所感动时,他顺从自己的情感波澜,在翻译活动中注入了自己正在身历的经验,并借移译都德之作一浇心中块垒。
《割地》的译文最初发表于上海的报纸,而报纸作为成熟中的都市生活的公共空间直接反映着一个时代的社会敏感。胡适留学在美,长期处于“远人闻乱,心日夕不能安”⑧的境地,报纸是他借以关注故国的主要媒介。就在他翻译《最后一课》前后,1911年3月25日日记 :“连日日所思维,夜所梦呓,无非亡国惨状”⑨。在1912年11月15日,则有“读英报纸论吾国事,中心如捣,又至邹秉文处读上海报纸”⑩等语,真实记录了青年胡适现实情感与国内危亡局势的呼应,而他对祖国命运的焦虑则成为他感受都德、接受《最后一课》的精神土壤。
胡适与《大共和日报》的联系,在于他中国公学时代的同学叶德贞,当时叶在这家创办于1912年初的报纸工作。在胡适的日记中,1911~1912年间曾频频出现与“德征”书信交往的记载。如:1912年9月28日,译《割地》期间(据日记载,9月26始,至9月29日译毕),“夜作长书寄德征”,9月29日“夜译《割地》成,寄德征,令载之《大共和》”。10月15日,又见“得德征寄报甚多,一一读之。”可见,此时德征和报纸更直接联系起了在异乡的胡适与祖国。而故国的报纸对游子来说总是切盼而又深恨的──因为它常常传递着“国亡在旦夕”的哀音,加剧着远游者的焦思。查阅仅见的《大共和日报》1912年10~12月,《割地》题名与连日各版面警报般的标题相互呼应,彼此和谐,感染着那个时代知识者层体认亡国在即的高度紧张:10月27日社论《呜呼蒙古,竟为朝鲜继也》,10月28日评论《忠告濒死之支那》,10月29日《呜呼蒙古,呜呼青岛》──来自故国的消息声声入耳皆为泪,成为亡国危机下译者胡适以中国悲怀演绎异国之《最后一课》的基本语境。
同样浸润着故国焦虑、伴随译文发表的周边文本──译者的前言后记,更直接地体现了其作者翻译活动的意义指向:借“他者”之历史,写“自我”之现实。在前引译序中,他以法国命运对中国的比附,不仅使译文的读者更贴近都德,也使中国人遭遇的割地赔款的历史直接介入对外来文本的解读。比之前言,置于文后的“译者识”表现了青年胡适对都德短篇小说艺术的欣赏,但他最不能忘怀的还是作品艺术地表现的“割地之惨,奴隶牛马之痛”,并呼吁“读者勿轻易放过”。胡适的译文为白话,简洁朴素,尽管有细节的删略,那以天真的孩童口吻传递的深挚的伤痛以其朴素平实打动了几代中国读者。在胡适译本对细节的删略中,有一点比较突出体现了译者的翻译策略,更值得注意,这就是对人名的尽量简化:第一人称叙事的主人公小佛朗茨之名在原文有三次出现,而译本从未出现。这一改变削减了由于陌生的名字带来的文化隔膜,拉近了本土读者与异国故事的情感距离,使读者更容易直接进入主人公的情境,产生超越地域与文化的呼应。尽管也要看到,在胡适译本以后的广泛传播中,译文载体──白话的崛起和译文作者的身份都可能是重要因素,但是译本本身及其产生之初的基本语境已然奠定了这一作品的总体接受指向,并给后世以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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