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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综合教学]从“不应这样写”把握“应该怎样写”

  2. [11-18 19:57:55]   来源:http://www.85jc.com  综合知识   阅读:8592

概要: 我们来看一下《礼记·檀弓》的原文: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在《谈骨气》中,吴晗先生说黔敖摆着一副慈善家的脸孔,吆喝着丢饭给穷人吃。穷人宁死不吃嗟来之食,饿死了,这就是所谓的“有骨气”。而《礼记·檀弓》的事实是,黔敖“为食于路”,且“左奉食,右执饮”,可以说是相当客气热情了。饿者不过是因为一声相当于“喂”的“嗟”,就以为自己受了侮辱,最后不食而死。大家应注意到,原文压根儿就没提到黔敖丢饭给人,还有让饿者吃了东西为他做事。那都是吴晗的想象,并被当作是事实写进文章中,所以,吴晗先生的论据是十分不靠谱的。为了符合论证需要而擅自为历史“整容”,《谈骨气》因此失去了议论文必需的严谨性。 2.不食“嗟来食”不可用来谈骨气。 黔敖在认识到自己冒犯了饿者以后“从而谢焉”。他已经道歉了,饿者却死不领情。很显然,这不是一个人对待帮助的心态。他像是一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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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下《礼记·檀弓》的原文: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在《谈骨气》中,吴晗先生说黔敖摆着一副慈善家的脸孔,吆喝着丢饭给穷人吃。穷人宁死不吃嗟来之食,饿死了,这就是所谓的“有骨气”。而《礼记·檀弓》的事实是,黔敖“为食于路”,且“左奉食,右执饮”,可以说是相当客气热情了。饿者不过是因为一声相当于“喂”的“嗟”,就以为自己受了侮辱,最后不食而死。大家应注意到,原文压根儿就没提到黔敖丢饭给人,还有让饿者吃了东西为他做事。那都是吴晗的想象,并被当作是事实写进文章中,所以,吴晗先生的论据是十分不靠谱的。为了符合论证需要而擅自为历史“整容”,《谈骨气》因此失去了议论文必需的严谨性。
2.不食“嗟来食”不可用来谈骨气。
黔敖在认识到自己冒犯了饿者以后“从而谢焉”。他已经道歉了,饿者却死不领情。很显然,这不是一个人对待帮助的心态。他像是一个贵族或者腐儒,放不下架子来。一般来说穷人、贫贱之人,“穷惯了”,接受他人帮助时恐怕没有那么多的矜持,反而是富贵之人因为自尊心作祟,非请不食。这不是骨气不骨气的问题,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值得效仿。
3.文天祥的本质特点不是“富贵不能淫”。
与其说文天祥是“富贵不能淫”,倒不如说文天祥是“舍生取义”。文天祥身处囹圄之中,要保持自己的名节,正如其诗所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他连死都不在乎了还稀罕什么高官厚禄吗?所以文天祥骨气之所在不是“富贵不能淫”,而是“砍头不能屈”。倘若他惜命的话肯定就会接受高官厚禄。再者,如果文天祥仅仅是拒高官、弃厚禄而没有以身殉节,那么这样一个所谓“富贵不能淫”的文天祥能有今天的影响吗?所以他根本的问题是“杀身成仁”。
4.吴晗关于孟子引文的解释是不妥当的。
吴晗在文中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意思是说,高官厚禄收买不了,贫穷困苦折磨不了,强暴武力威胁不了,这就是所谓大丈夫。”
这个解释也是不对的,因此这句话用在这里不妥。孟子原文如下: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景春问孟子像公孙衍、张仪算不算“大丈夫”,孟子的回答是否定的,然后对“大丈夫”作了界定。显然是说“大丈夫”在自己富贵时应该怎样,在自己贫贱时应该怎样,在自己受威武胁迫时应该怎样。
因此,“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应该解释为“在富贵时能节制自己的挥霍,在贫贱时不改变自己的意志,在受到威武逼迫时不做理亏的事,这样才是大丈夫”。这里具有强烈的主动意味。吴晗的解释显然是不对的,引用此话也是不妥的。
5.《谈骨气》的论点是“我们要做有骨气的人”。
《谈骨气》一文的论点不能归结为“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而应该是“我们要做有骨气的人”。其根据是,吴晗本来在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什么叫骨气?指的是抱有正确、坚定的主张,始终如一地勇敢地为当时的进步事业服务,遭遇任何困难,都压不扁、折不弯,碰上狂风巨浪,能够顶得住,吓不倒,坚持斗争的人。”从语法上讲,这句话不通,关于“骨气”的解释不该是什么什么的人。倘若把这个问题改为“什么叫有骨气的人?”那么就与什么什么人相通了。
6.论据的作用不仅仅是“证明”。
举三个人的例子不是证明什么什么人有骨气,而是在解释像这样的三个人就是有骨气的人,大家要像他们这样做。尽管例子不当,但这样的写作思路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论据并不都是以证明为目的,有的是起解释的作用,让人们去仿效他们。
倘若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就不能举三个个体的例子,而应从中华民族的发展史,特别是近百年来受屈辱受侵略但又坚持不懈进行斗争直至将侵略者赶走等集体性事件中举例,这样才能证明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个体的事例不能证明集合性概念事物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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