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算机使用及电子邮箱、网络治理、规定
一、计算机使用与治理
1、计算机(及附带产品)的产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将计算机或其附件的部分或全部移离办公室。
2、公司办公室计算机治理员人员应对计算机的类型、相关附件、使用者、领取时间等有关事项进行详尽、准确的登记。计算机使用者应配合治理人员的工作,并签名登记使用。
3、计算机(及附带产品)由使用者专人保管,使用者对计算机(及附件)的损坏、灭失负责,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计算机使用者应爱惜计算机,正确使用计算机。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碰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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