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暂行)
一、秩序、治理与使用
l居民自觉维护楼道及公用场地卫生,不随意丢弃杂物。
l合理控制电视、音响音量,自家聚会、娱乐等不应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制造其它妨碍他人的噪音。
l为保证学生正常上课及休息,营业性大厅不得大音量播放音乐、广告。
l大厅进行餐饮营业的,烟气排放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专门管道,不得破坏楼体外观和影响其他住户生活。
l营业大厅悬挂牌匾、广告不得超出一楼上沿。
l不应在楼道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各类杂物,各类车辆定点有序摆放。
l造访的外来车辆按物业治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重载车辆不得进入硬化地段。
l禁止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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