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规范和促进我区的防洪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区认真实施《防洪法》,在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难,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在,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将我区五年来贯彻执行《防洪法》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防洪法》开展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防洪法》
防洪事业涉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全民的事业。五年来,区政府和我局始终把加强《防洪法》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利用会议、电视讲座、广播、宣传标语、办学习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防洪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防洪法》有了一定的熟悉,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依法保护河道和其他水工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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