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乡镇债务
近年来,镇级债务已严重阻碍着地方经济发展,影响市镇两级财政运转,因此,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我市镇级债务现状。
根据省和泰州市的部署,我市税改办和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统计、核实乡镇债权、债务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镇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据实填报。经初步核实和统计,截止201x年底,全市13个镇(含开发区)债务总额为18289万元,均匀每镇债务额为1406万元。镇级债务中,按种类分:贷款余额为5923万元,财政借款5708万元,其中:合作基金会再贷款等389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4万元,财政支农资金30万元,财政周转金58万元。欠单位款4683万元,其中:向部分和单位借款1177万元,合作基金会欠款3506万元;欠个人款1702万元,其中:合作基金会欠款943万元,供销社社员股金欠款68万元,其他个人欠款691万元;欠发工资及改革本钱273万元,其中:欠发工资187万元,欠发分流职员改革本钱31万元。镇级债务总额已达到当年镇级可用财力的两倍以上,多数镇受债务的困扰,已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欠发机关干部工资、上级财政下达到农村的专项资金被挪用的现象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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