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部门实际精心计划实施
——我院各部门制定“大学法”学习计划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各部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学什么,精什么;补什么,专什么”为目标,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努力找出在“大学法”活动中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找准当前在执法思想、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上的薄弱环节,结合近期开展的“一问卷”活动的调查反馈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部门“大学法”活动学习计划。
各业务局和检察长办公室作为重点学习部门,分别按照自身工作内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本部门的学习活动计划。刑事检察局固定安排每周五用半天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提出了学习的具体日程和内容;同时根据今年捕诉分离后的工作机制,分别对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制定了不同的学习计划,在就刑事检察工作共同涉及的知识进行普遍学习的同时,突出了两个工作层面各自重点学习的内容。职务犯罪侦查局以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如:实行观摩型学习,按照我院作为职侦案件同步录音录象试点院的工作要求,组织干警观摩学习同步录音录象案件的整个讯问过程;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兄弟院的优秀工作方法和理念,以及到公安机关和本院刑检部门进行交流学习等。诉讼监督局发动部门干警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不仅对每次学习活动的时间和内容进行了具体的安排,还确定了每次学习活动轮流由一名干警主持开展并作专题中心发言,其余干警围绕中心发言进行专题讨论,从而进一步发动全员,拓展干警创新思维能力,充分调动干警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检察长办公室根据自身的职能定位,不断思考探索,力求学习实效。该部门在学习活动中组织业务骨干对刑法所有条文所涉及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在提高自身的同时也为各业务局的执法办案提供帮助;同时将针对分类治理改革以来的部门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对部门所涉及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检委会初审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完成两篇文章,在实践中学习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提高部门干警法学理论素养、法律适用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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