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阳光工程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通知》(x阳光办[201x]2号)通知精神。市阳光办迅速组成检查验收小组,由市农业局副局长xxx任组长,201x年3月2日至7日,检查组对全市x个县、区(xx直管县除外)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在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和各培训机构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和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查看培训机构和电话询问学员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县、区贯彻落实许昌会议精神情况,规范治理年活动的开展,网上治理系统情况,转移培训的进展情况,先后抽查了4个县、区的9所培训机构,电话询问了107名阳光工程学员。现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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