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营项目合同书
发展商:福建省诏安县四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商:厦门市鑫瑞缘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盘活甲方的土地资源、回笼资金、配合诏安县新市区的建设,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合作建设商住综合楼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开发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策规定,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办事。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一、合作项目位于漳州市诏安县路号。该地段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76.714平方米,地块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诏安县规划局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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